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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以來的保密思想述略

2017年11月16日    來源:政策法規(guī)司【字體: 打印

普遍性與特殊性

鄧小平同志曾明確指出:無論各黨派、政府各部門、群眾團體,都有一定的秘密性。以實現共產主義和人的全面發(fā)展為終極目標的中國共產黨,在本質上已經完全不同于歷史上出現的其他政黨,但在政黨的一些共性上仍保留著不影響其根本性質和宗旨的特點,秘密性就是其中之一。在此意義上,保密具有客觀性和普遍性。

但同時,保密總是服從和服務于特定階級,又具有很強的政治性。不同黨派、團體和保密工作有著沖突甚至敵對的一面。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代表著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國共產黨的秘密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而暫時加以保護的信息,目的在于更好地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因而在保密工作上,保密具有特殊性,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成為執(zhí)政黨,這種一致性得到進一步強化。保密法也明確規(guī)定,凡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政黨秘密屬于國家秘密,這為正確處理黨與國家秘密的關系提供了法律依據。

重要性與從屬性

鑒于保密工作的高度政治性、機密性與專業(yè)性,黨和國家一直將保密工作放在特殊重要的位置。在革命戰(zhàn)爭年代,黨的大部分組織和活動都處在秘密狀態(tài),保密也因此成為黨的核心任務和工作之一。新中國成立后,國內外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黨的中心工作也先后從革命戰(zhàn)爭、和平建設轉移到改革開放,但保密工作的特殊地位始終沒有動搖。建國之初,黨中央指出:保守黨和國家秘密,乃是關系全黨、全軍、全國人民的最大利益的問題,各級黨委必須重視保密工作,并將這項工作作為自己經常注意的工作。1951年,毛澤東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強調:必須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鄧小平同志在主持中共西南局工作時也明確指出:今天的環(huán)境比過去更為復雜,保護我們的機密比過去任何時候更為重要。革命的勝利,很容易產生麻痹和疏忽,這就會給敵人以可乘之機,故應引起一切負責同志和機要干部的警惕。改革開放之后,面對對外交往的新形勢,中央及時指出,要“提高革命警惕,保守國家機密”,不能一講“友好”就忘記保密,甚至出賣機密。1996年,江澤民同志指出:革命戰(zhàn)爭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勝利。和平建設時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發(fā)展。

但同時,黨和國家始終堅持“保密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保密工作必須服從和服務于中心工作的指導思想。1960年3月,中央保密委員會起草了《關于保守國家秘密問題的暫行規(guī)定(草案)》,首次提出保密工作必須在黨中央和各級黨委的領導下,按照便利生產、便利工作而確保國家秘密的原則,依靠群眾和發(fā)揮群眾進行,以克服保密工作“神秘化”的傾向。毛澤東也批評了科技方面過度保密影響交流的做法。1966年1月,周恩來指示要對保密工作中的“神秘化”傾向進行研究,指出機密之所以成為機密,有一定的時間性;一定時期后,密也就不成為密了。改革開放之后,創(chuàng)立“既保密又適應對外開展經濟技術合作交流新情況的新章法”成為保密工作的首要目標。1981年,鄧小平同志指出:原則上對外開放是不能變的,主要研究在開放的情況下,如何保密,對外要注意些什么,具體指出,以便有關部門提醒和執(zhí)行。1982年,彭真同志也指出,隨著對外開放、對外交往增多,發(fā)生了一些泄密事件,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要學會在大海里游泳、捕撈的本領。既要放寬人們對外來往的范圍和條件,又要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機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利益和榮譽!薄氨仨毐J氐臋C密,要有效地保,任何人不得泄露。不需要保密的事,就不要亂保,不要把保密工作神秘化!1983年,中央書記處將“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作為新時期保密工作指導思想的重要內容。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1988頒布的保密法規(guī)定,保密工作要“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2010年,根據依法治國方略和全球化、信息化、公開化發(fā)展的新形勢,新修訂保密法規(guī)定,保密工作要“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

政治性與專業(yè)性

保密工作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具有很強的政治性;同時,保密技術涉及密碼、電信、網絡等高科技,具有很強的專業(yè)性。對于二者關系,黨和國家始終堅持以政治為先導、技術為輔助的指導思想。在實踐中,既重視保密宣傳教育,強化涉密人員的敵情觀念,也重視保密技術的研發(fā),反對片面強調技術或者政治的觀點。在戰(zhàn)爭年代,周恩來曾明確提出,機要工作必須“政治加技術”,政治上要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甘于奉獻、默默無聞;技術上要“茍秒新、又秒新、秒秒新”。共產黨掌握了技術,革命就一定能夠勝利。葉劍英在“文革”后也曾指出:現代科學技術進步到不敢想象的程度。沒有知識,沒有這種警惕,在同敵人保密和竊密的斗爭中我們就要失敗。

黨管保密與依法保密

黨管保密是新中國保密工作的優(yōu)良傳統、重要特色與突出優(yōu)勢。1948年,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的成立,標志著“黨管保密”體制正式確立。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在堅持黨管保密原則的同時,逐步將保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1950年,鄧小平在西南工作時指出:“保密問題必須成為國家一個重要的法律!薄靶姑懿还茏杂X與不自覺,都等于叛國行為!1951年2月,在鄧小平同志主持下,中共西南局頒布了《西南局保密工作條例》。1951年6月,政務院頒布《保守國家機密暫行條例》。1953年2月1日,毛澤東主席簽發(fā)《中國人民解放軍秘密文件保密工作細則》時作出批示:“黨、政保密,同樣應頒布法令,建立制度。請蕭向榮同志將軍委保密法令全文抄送鄧小平同志研究辦理!备鶕h中央關于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指示精神,1980年,中央保密委員會開始組織起草保密法,1988年頒布。2010年,根據依法治國方略的要求,保密法將“依法管理”明確規(guī)定為保密工作方針。

保密與愛黨、愛國、守法的關系

在我國,保密作為一項公民義務,與愛黨、愛國、守法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自建黨之日起,中國共產黨黨章黨綱就將保密作為黨員的一項神圣義務,嚴厲懲治泄密(叛黨)行為。新中國成立后,黨和國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保密宣傳教育,批判舊中國官員為個人利益出賣國家秘密的行為,確立并鞏固了國家利益至上、保密是貫徹和體現愛國主義精神的思想。保密不再僅僅是黨員的義務,也是公民義務。隨后,在《保守國家機密暫行條例》中以法律的形式將公民和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固定下來。改革開放之初,針對“文革”中“不為修正主義保密”的惡劣影響,1980年,中共中央《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guī)定:每個黨員都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機密,并同泄露黨和國家機密的現象作堅決的斗爭。1982年頒布的憲法和1988年頒布的保密法都將“保守國家秘密”規(guī)定為公民義務,使保密與愛國、守法、愛黨在法律層面實現了統一,成為公民的一項法律義務和道德義務。

 

(原載于《保密工作》2014年第5期)